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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西蘭跨境新稅法推遲執行,烏克蘭新稅法7月1日起生效!
點擊:958 發布時間:2019-06-26
新西蘭商品服務稅制度將于12月正式執行
新西蘭政府官網報道,新西蘭稅務部長斯圖爾特·納什證實,出于對離岸供應商重新調整IT和會計系統需求的考慮,新的稅收法案【2019-20年度,商品服務稅(GST)離岸供應商登記和補救事項】將推遲兩個月于2019年12月正式執行。
納什稱,新西蘭將對寄往新西蘭價值1000新元或以下的貨物直接征收GST,價值1000新元以上將繼續由海關征收。低價值商品年銷售額高于6萬新元的離岸供應商需向新國稅局交稅。
納什表示,該法案旨在確保離岸供應商與新西蘭國內零售商處于公平競爭的環境中。
新零售業約有26000家小企業,雇員超過62000人。這些企業需要對所有銷售商品交納GST,同樣的要求將適用于離岸供應商。互聯網為全球公司開辟了更多市場,但這些公司需要在新西蘭開展業務,就必須遵守本地規則。
新西蘭不是第一個引入此規則的國家。預計到2022/23年,商品服務稅系統每年將為新西蘭帶來約1.26億新元的收入。
7月1日起,烏克蘭新稅法生效:超100歐元總發票額進口需繳增值稅
該通知指出,新稅法生效后,通過郵政和快遞發送給私人的進口貨物的非應稅總發票金額從150歐元減少到100歐元。其中,總發票金額指從一個發件人到同一收貨人在一天內抵達烏克蘭的所有貨件的價值。
關稅和增值稅規則:
1. 貨物的發票總價值低于100歐元:不征收關稅和稅款。
2. 貨物的發票總價值超過(含100歐元)100歐元,但低于150歐元 :從超過100歐元的價值中收取20%的增值稅,根據M16的報關單清關貨物。此規則也適用于早前抵達烏克蘭,但未在2019年7月1日前完成清關的貨物。
3. 貨物的發票總價值超過(含150歐元)150歐元,但低于10,000歐元 :從超過150歐元的價值中收取10%的關稅,并從超過100歐元的價值中收取20%的增值稅,根據M16的報關單清關貨物。
4.貨物的發票總價值超過(高于)10 000歐元:根據烏克蘭的“關稅法”和20%的增值稅,貨物需繳納全額稅率,進口申報(SAD)應與法人實體相同。
另外,該通知指出,因烏克蘭方面并不增加海關檢查員和工作人員的數量,預計新稅法生效后所有進入烏克蘭的貨物清關都會延遲。
(來源: 外土司資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