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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俄羅斯通關指南
點擊:1087 發布時間:2019-09-18
一、海關簡介
白俄羅斯海關總署作為獨立的服務部門于1991年9月20日成立,海關立法的基礎是白俄羅斯共和國海關章程(1998年7月生效)和白俄羅斯海關關稅法律(1998年1月生效)。白俄羅斯國家海關委員會負責指導、協調和控制海關的活動,國家海關委員會下設10個海關辦公機構,用來直接管轄領地內的海關,海關辦公室下設200個海關結算所,其中有51個點設在邊境,負責查驗商品和運輸車輛通過白俄羅斯邊境事務。
二、經濟同盟制度
2018年1月1日,歐亞經濟聯盟新海關法生效。該法旨在引進數字化技術,簡化成員國通關手續,刺激出口。歐亞經濟聯盟最高權力機構歐亞經濟委員會表示,新海關法將成為歐亞經濟聯盟關鍵性法律基礎文件之一,旨在提高成員國之間在海關調解領域規范化和一致性水平。新海關法的基礎是向電子報關過渡,向“一個窗口”過渡,改善對外經濟活動條件,刺激出口。按照約定,各成員國的海關立法需要與新海關法相銜接。
三、出入境旅客自用物品普遍性規定
1.入出境時禁止攜帶損害國家政治和經濟利益、危害國家安全和公民身心健康的印刷品及音像制品、爆炸物品、爆炸裝置和遺傳病源。
2.入境時禁止攜帶無線電通訊器材(手機除外)。含酒精飲料不得超過5升,香煙不超過200支,雪茄不超過50支,煙草不超過250克,且所攜帶香煙、雪茄、煙草總重量不得超過250克。
3.首飾及名貴物品管理。入境時須填寫海關申報單,如實申報所帶金銀首飾、名貴物品等。入境后應妥善保存報關單,離境時可憑報關單將填報外匯和物品帶出。
4.出境時禁止攜帶野生植物藥原料,黑色、有色和貴重金屬廢料。攜帶各類槍支及子彈、自衛防身用品、超過個人使用劑量麻醉品、電離輻射源、毒品、藝術品、文物、古生物標本、列入白俄羅斯《紅皮書》的各種野生動植物及其樣品、標本等入出境須持國家相關部門的批文。
5.允許旅客攜帶個人行李總價不超過1500歐元,總重50公斤以下。超限額部分需繳納30%稅費,且繳費額不得低于超重部分每公斤4歐元。攜帶現金、旅行券等指定票據折合金額超過10000美元,需依法履行報關手續。年滿18周歲的成年人攜帶含酒精飲料不得超過3L。
四、非關稅貿易壁壘
1.進出口商品檢驗檢疫。白俄羅斯對商品質量和數量的檢驗未作強制性規定,根據買賣雙方的合同約定進行商品數量和質量的鑒定,相關具體事務由工商會負責。歐亞經濟聯盟境內對產品質量和安全的監查措施主要包括:登記、檢驗、證明、產品檢驗、產品安全登記、獸醫檢驗、衛生防疫檢驗。
2.強制STB認證。根據白俄羅斯國家法律規定,一些產品必須取得強制性STB證書后才允許在白俄羅斯境內銷售或使用,如家用電器、食品、紡織品、化妝品、兒童用品、照明產品、焊接設備、消防設備、升降機、建筑產品、車輛等。白俄羅斯進口家電的產品安全、技術參數執行ISO9000標準,原則上同其他歐洲國家一樣。白俄羅斯與俄羅斯、哈薩克斯坦成立關稅同盟之后,對產品認證開始協調采取統一的政策。關稅同盟各成員國互相承認產品證書。關稅同盟內證書的格式一致,且各國間不需要轉換格式或者其他的程序。關稅同盟內證書不僅適用于同盟內產品,也適用于從其他國家輸入的產品。此時不需要對外國產品進行確認。截至2014年5月15日,統一經濟空間委員會共頒布了34項各種關稅同盟技術準則。
3.家用及辦公室設備與電視等產品強制申請白俄羅斯能效。白俄羅斯主管機關針對家用及辦公室設備與電視等產品要求強制申請白俄羅斯能效,此規定于2018年7月1日開始實施。
五、關稅貿易壁壘
白俄羅斯與俄羅斯是同盟國,同時還是歐亞經濟共同體的成員,貿易壁壘較少,關稅較低。在世界銀行最新公布的《2017年營商環境報告》中,白俄羅斯在參與評選的190個國家中位居第37位,比2015年有所上升。
現行海關稅率從2001年起實行,根據商品種類和原產地確定不同的稅率,根據商品價值關稅從0-30%不等。實際操作中共有五種稅率:5%、10%、15%、20%和25%。
來源:國際工程與勞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