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動態

出口坦桑尼亞COC/PVOC證書如何辦理?
點擊:1223 發布時間:2019-10-26

坦桑尼亞國家標準局(TBS)實施和執行的符合性評估程序(PVOC)。所有在 PVOC 程序涵蓋的管制產品都必須要進行檢查,產品需符合坦桑尼亞國家標準和其他認可標準, 在此基礎上出具產品符合性證書(COC) 。該程序于2011年12月31日開始。
申請坦桑尼亞COC/PVOC的流程:
一、客戶提供的資料包括發票&裝箱單、產品檢測報告、PVOC申請表
二、資料審核
三、資料審核通過后,安排檢驗日期
四、檢驗通過后,客戶提供商業invoice、裝箱單,安排出證
坦桑尼亞標準局(TBS)實施了一項新產品合格評定方案,以控制某些類別的進口貨物。根據該方案進口到坦桑尼亞的貨物需要一份合格證書(CoC)。
從2012年2月1日開始,對合格(PVoC)標準方案進行預出口驗證。新的PVoC合同從2015年5月1日開始。PVoC的目標是確保所有進口的受監管產品在裝運前都符合坦桑尼亞的技術法規(即坦桑尼亞或其他經批準的國際標準)。由PVoC合作伙伴發出的合格證書(CoC)應提供清關。
應用PVoC方案的主要目標是:
a)確保產品質量、健康、安全、環保
坦桑尼亞人,這反映在受管制產品的范圍內。
b)盡量減少通過不安全和不合格的貨物進入坦桑尼亞的風險在出口國家實施合格評定活動。這是否有助于確保消費者不受不安全和不達標的影響而坦桑尼亞的制造商則沒有受到不公平的待遇競爭。
c)禁止假冒偽劣產品的進入。
d)通過消除
在到達入口點時進行驗證
e) PVoC方案的指導原則是基于技術第5條貿易壁壘(TBT/WTO),要求技術上的要求。適用于外國產品的標準也必須適用于國內工業產品。
責任
1、進口商
確保他們的供應商熟悉進口產品的質量要求載有受規管產品的貨物,須附有整合(CoC)。
2、出口商
確保貨物在裝運前符合質量和法規要求進行測試并從指定的PVoC合作伙伴那里獲得必要的CoC。
關鍵特性
每一批進口貨物,包括受管制的產品,都應是附有由PVoC國家頒發的合格證書(CoC)之前的辦公室(由經授權的PVoC承包商操作和管理的辦公室)裝運。
需要PVoC證書,以確保順利通關出貨量在坦桑尼亞。
PVoC證書確認產品符合坦桑尼亞相關規定技術法規和/或批準的標準。
可通過三種途徑出口受監管的產品
關于出口商類型和裝運頻率
PVoC包含合格評定
根據產品風險評估和產品注冊方案進行檢驗為出口商和進口商提供限度的展示靈活性遵守經批準的技術法規
坦桑尼亞PVOC/COC認證步驟:
第一步:填寫申請表,提供箱單,發票。
第二步:寄送樣品,對產品進行相關檢測。
第三步:審核通過之后安排驗貨,具體驗貨要求會有專人與您對接,以保證企業一次性通過驗貨。驗貨主要是目測,檢查產品的包裝、標簽等是否符合目的港要求。
第四步:驗貨完成后即可出貨,提供最終的箱單,發票蓋章文件,簽發PVOC/coc證書
來源:外貿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