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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稅率和免稅有什么區別?
點擊:1294 發布時間:2019-11-25
簡易計稅方法前提下沒有區別 財稅〔2013〕106號文件明確規定:“提供適用零稅率的應稅服務……適用簡易計稅方法的,實行免征增值稅辦法。”可見,在這種情況下,兩者沒有區別,但是,在進出口貿易過程中,二者是有區別的。
什么是零稅率?
零稅率亦稱“稅率為零”。指對某種課稅對象和某個特定環節上的課稅對象,以零表示的稅率。
什么是免稅商品?
免稅是指按照稅法相關規定,國家不征收銷項稅額的一種優惠政策,同時進項稅額不可抵扣應該轉出。
出口貨物和應稅服務免稅僅是指在免稅環節不征收增值稅,其相應的進項稅額不能抵扣,也不能退還。而零稅率是指對規定的出口貨物和應稅服務除了在出口環節不征稅外,還要對該產品和應稅服務在出口前已繳納的增值稅進行退稅,使該出口貨物及應稅服務在出口時完全不含增值稅,從而以無稅產品進入國際市場。
出口貨物稅率為零,體現國家對出口產品獎勵政策,與免稅政策有本質的區別。
根據增值稅計算公式:銷項稅額=銷售額×稅率,如果稅率為零,銷項稅額也為零。
應納稅額=銷項稅額——進項稅額
銷項稅額為零,零減進項稅額為負的進項稅額。因此,在貨物出口報關時,根據出口額計算出負的進項稅額,即為該貨物在各個流轉環節所繳納的全部稅款,應退給報關出口單位。出口貨物適用零稅率和免稅貨物從形式上看均表現為納稅人不納稅。
可見二者是有區別的,區別在于:
一是納稅人銷售零稅率貨物在稅法規定具有納稅的義務,但由于政策在某一時間段優惠,規定稅率為零,納稅人無稅可納,而免稅則指國家根據政策的需要,免除納稅人繳納稅款的義務,法定無需納稅,一是法定有納稅義務而進行了減免,一是無需納稅,二是納稅人銷售零稅率貨物既然有納稅義務,同樣具有抵扣稅額的權利,從形式上表現為退給納稅人在各個流轉環節已繳納的稅款。
而免稅則規定免除納稅人納稅的義務,同時也規定生產銷售免稅貨物不得抵扣進項稅額,即納稅人必須放棄抵扣稅款的權利。因此,不應將零稅率和免稅混為一談
納稅人也可以放棄適用零稅率,選擇免稅或按規定繳納增值稅。放棄適用零稅率后,36個月內不得再申請適用零稅率。但如何辦理放棄適用零稅率手續,暫無規定。
來源:外貿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