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題

化學品海運常見問題
點擊:1524 發布時間:2018-08-07
a.化學品海運出口需要哪些證明文件?
一般要提供MSDS,海運委托書,如果是危險品還需要提供危險品包裝性能證,化工研究院鑒定報告,正常的報關資料。
b.為什么危險品和一般化學品海運出口時需提供MSDS?
MSDS是一份傳遞化學品危害信息的重要文件。它簡要說明了一種化學品對人類健康和環境的危害性并提供安全搬運、貯存和使用該化學品的信息。美國、日本、歐盟國家等發達國家已經普遍建立并實行MSDS制度。根據這些國家的化學品管理法規,有害化學品的生產廠家在銷售、運輸或出口其產品時,通常要同時提供一份其產品的安全數據說明書。
目前,對于MSDS(SDS)國外要求已經擴大到幾乎所有化學品,在這點上出口到發達國家的化學品現在基本都要求有MSDS(SDS)才能順利報關。且一些國外采購商會要求提供物品的MSDS(SDS),國內有些外企或合資企業采購也會提出這方面要求。
化學品(不屬于危險品)出口需要的資料:
a.出口前要去做份化工檢測報告(貨物運輸條件鑒定書),以此證明這個貨物不是危險品。
b.整箱——有的船是需要鑒定書的,有的船不需要。另外,必須要出一份非危保函和貨MSDS,這兩樣是必不可少的。
c.拼箱——需要提供非危保函和貨物說明(中英文品名,分子結構式,外觀和用途)。
5.化學品屬于危險品出口需要的資料:
a.出口前必須去做份出境危險貨物運輸包裝使用鑒定結果單(危包證),當然MSDS也是需要的。
b.整箱——訂艙前需要提供上述兩樣單證去申請,等船東審核。一般情況3-5天就可以知道船東接不接受
這個產品。危險品訂艙應盡量提前10~14天去申請,給發貨人和貨代人雙方一個充足的時間。
c.拼箱——訂艙前也需要提供危包證和MSDS、貨物的重量和體積。



